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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届毕业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事宜相关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4-05-06 | 浏览次数:

2024届毕业研究生:


如果您在本科或研究生阶段已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或于华中科技大学办理校园地助学贷款,且尚未还款,请按照本通知要求办理相关事宜。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申请毕业确认

对于20246月毕业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请自行联系当地资助中心完成毕业确认。研究生资助中心将在2024831日之前完成毕业确认。

二、校园地助学贷款线上签订还款协议

20246月正常毕业的研究生,如在2022-2024年办理的校园地贷款,请于2024516日前在手机网上银行填写还款协议。需线上签订还款协议的学生名单请询问辅导员。


三、校园地助学贷款线下签订还款协议

20246月正常毕业的研究生,如在2021年之前办理的校园地贷款,请于2024520-65日前往中国银行(华科绝望坡上)线下签署还款协议,届时银行工作人员也会告知学生本人是否还需签订线上还款协议。线上和线下均需签订还款协议的学生请按照要求同时完成线上和线下的工作。所涉及名单及签订协议时间请询问辅导员。


四、校园地助学贷款申请贴息

(一)对于20246月毕业且继续攻读更高一级学位的博士研究生

如果继续攻读高一级学位(博士),可申请办理继续贴息。申请办理继续贴息流程如下

首先在手机网上银行或线下填写还款协议;

②提交贴息申请。办理贴息申请时,在“上传影像资料”环节,请务必上传录取通知书及承诺书,承诺书模板见附件一(承诺书模板)。另外,请务必留意继续贴息银行审核通过时间,202511日前未审核通过,请按正常还款协议约定进行还款,在手机银行申请办理贴息。



(二)对于延迟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延迟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予办理贴息)

如果按照您的正常博士学制不能在20246月按时毕业,可办理延期一年的贴息申请。申请流程为:

①在手机网上银行或线下填写还款协议;

②提交贴息申请。办理贴息时,在“上传影像资料”环节,请务必上传申请书,在校身份证明(学生证或一卡通),申请书模板见附件二。

注意:对于已经办理过延毕贴息的博士研究生,不可重复办理。


(三)对于提前转博的硕士研究生

按照原硕士学制毕业的时间为20246月份的已转博研究生。如果在提前攻读博士时,办理了签订还款协议和贴息协议相关事宜的,不用办理任何手续。如果在提前攻读博士时,没有办理相关手续,在20251月份后将不再享受贴息,现在可以博士身份办理贴息,办理流程如下:

①首先在手机网上银行或线下填写还款协议;

②提交贴息申请。办理贴息时,在“上传影像资料”环节,请务必上传承诺书,在校身份证明(学生证或一卡通),承诺书模板见附件一。

五、诚信宣讲会

学生工作处将于5月开展“诚信宣讲月”活动,请各院系积极组织本院系开展各种活动,暂定于516日,中国银行将会联合学生工作处届时开展诚信宣讲活动,还望已经办理过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积极参与此次活动。各院系具体参会分配名额将另行通知。


温馨提示:

1.所有按照正常学制达到毕业时间且曾有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都需要签订还款协议。

2.20246月毕业生,请务必在202511日后在还款账户存入足够的还款利息。根据银行贷款合同规定,贷款利息从毕业的次月起算,由学生本人承担,未按时还款的,则会认定为逾期,影响今后贷款有关事宜,也会涉及信用问题,务必重视。

3.如贷款未能在2024630日前全额提前还清,请按正常还款流程先签署还款协议。

4.若有其他疑问,各位校园地贷款同学可以加入QQ群询问,群号:753378318,也可联系中国银行,银行联系方式:027-85790101027-85796810

附件一:承诺书模板(新录取学位用)

附件二:申请书模板(延迟毕业申请贴息用)




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资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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