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和贷款银行的要求,贷款研究生在毕业(或中止学业)时应填写《还款确认书》和《还款协议》,明确贷款研究生离校后去向,协助贷款银行追踪学生还款情况。往年出现了贷款同学未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就离校的现象,这有悖于诚信贷款的原则,也不利于今后我校研究生助学贷款工作的开展。贷款的同学将来在还款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下面将给您一些提醒:
1、中国银行江汉支行负责我校研究生贷款业务工作,具体情况可致电027-85790101向中国银行江汉支行询问。地址:武汉新华路314号登月大厦。
2、贷款学生毕业离校时,务必将助学贷款专用的中国银行借记卡保存好,不要销户,因为毕业后还款时还要使用此借记卡。如果不慎将助学贷款专用的中国借记卡销户,而人又在外地无法回武汉,请致电银行,中国银行将告知一个国家助学贷款还款专户,您可将本息电汇到专户帐号上。
3、国家的金融政策利率是在不断变化的,利息的计算方式是:本金×利率×时间。计息时间从毕业年份的7月1日算起,之前不付利息,之后全额计息。贷款同学毕业后贷款可在毕业之后六年内还清。还款利息最好适当多存一点,如果金额不足,将无法扣款,银行将计算罚息。罚息是同档次贷款利率的1.5倍,国家同样不贴息。
4、还款分到期自动还款和提前还款两种方式。①到期自动还款方式:还款学生在到期日之前5日内将应还款的本息和利息存入自己的帐户中(该帐户为贷款合同上使用的银行帐户,如学生在湖北省外,可通过当地中国银行将资金电汇到自己帐户上),银行根据还款学生的计划日期进行无折扣划处理;②提前还款:提前15天向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将本息存入自己帐户,银行电话为其单独办理扣款手续或本人直接到中国银行江汉支行业务发展部办理。注:若自己帐户不慎丢失,需直接拿现金到中国银行江汉支行业务发展部办理。
5、毕业后如果直接读博士的,可申请贷款展期,贷款总期限不能超过10年,其利率需按展期后的档次计算。
6、借款人的国家助学贷款资料将录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借款人在诚信方面的不良信息将对其一生的金融、经济活动产生不利的影响。对恶意拖欠的借款人,银行将采用法律手段提起诉讼。因此提醒您诚信贷款。
7、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管理处事务办具体负责我校研究生贷款校内手续,联系电话:027-87557313 地址:东一区11号二楼(校出版社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