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
《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校研[2014]11号)
的文件精神,现开
展2014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管理机构
(一)
成立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由校主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研究生导
师代表等组成,
负责对研究生奖助工作进行总体指导。
(二)
各院(系)成立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由本单位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分管研究生
培养的副院长、副书记任副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行政管理人员、研究生代表任委员,负责制
定本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组织本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初步评审工作。
二、奖学金种类及指标说明
(一)
博士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0000元/年/生。
(二)硕士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年/生,二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
/年/生,
三等学业奖学金4000元/年/生。
(三)研究生院分配各类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总额,由院系自行分配,但各类金额之间不能打通使
用。
三、申请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完全转入我校);
(三)
强军计划、少骨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研究生;
(四)
按照《华中科技大学学生注册管理办法》办理注册手续,具有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的
在校研究生,且符合申请年限要求。
四、评审时间和要求
(一)在研究生中开展学业奖学金的评定,是建立研究生教育竞争和激励机制的重要措施。各单位
应充分重视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在学业奖学金评定过程中,积极开展研究生思想教育,进一步规
范和落实对研究生的各项管理要求,同时注意在研究生中广泛宣传学业奖学金评定的意义,做好各
项政策的解释工作。
(二)
学业奖学金
评定时间:
博士:2014.9.18-2014.9.26
硕士:2014.9.18-2014.10.13
(三)学业奖学金
评定按照依靠专家、择优支持、
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进行,应支持重点学
科、
国家重点实验室、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四)各院系要制定本年度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于2014年9月22日前在各院系的网站上公示。
(五)
申请者于2014年9月23日前将填写好的《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
一)
(此表需正反打印,由院系签字盖章后要存入学生个人档案)交给院系,
研究生应对自己的表现
进行认
真总结自评,详实填写。
(六)各院(系、所)
奖学金评定委员会根据学业奖学金申请对象的条件、资格、材料进行严格审
核,
对档案及注册情况严格审查,评定结果在研究生中公示3天,听取意见。
(七)各院(系)2014年9月26日以前
提交
由院系分管负责人签字盖章的《2014级博士学业奖学金评
审结
果汇总表》(附件二),于10月13日以前提交硕士《2014级硕士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汇总表》(附
件二)
及与经院系签字盖章的
《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
,报研究生院
备案,
校奖学金评
定委员会
审查。
(八)
每位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助的研究生,必须签订《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助协
议》(附件三),明确各自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经各方签字后交各研究生院办公室盖章后,协议各方存
档备案。
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九日
附件一:《
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二:《2014级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结果汇总表》
附件三:《
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助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