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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暑期毕业的学生参加诚信教育暨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签订仪式及有关注意事项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8-04-19 | 浏览次数:

各院(系):

2018年暑期毕业生:

 如果您曾于本科或研究生阶段在华中科技大学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且尚未全部还请款额,请按本通知要求完成还款协议签订的相关流程。

一、还款协议签订流程:

1.登录研究生院官网系统,网上填写《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院系辅导员请在2018520日之前完成审核,并通知学生按时面签)

2.在研究生资助网下载《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借款人)资料确认书》,(附件中有需填写原件和模板要求,请大家按要求填写确认书并在一张A4纸上打印)(还需加按手印)。

3. 参加2018年毕业生诚信教育暨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签订仪式,并本人当场面签还款协议。

二、面签安排

(一)面签时间与地点(届时另行通知)

诚信教育事宜届时单独发通知(请随时关注)

当日如若无法面签的同学请于201861日之前前往中国银行光谷支行自行办理(需携带已经填好的相关材料)。

(二)、具体事项安排:

4.签订对象:学生名单已经发给各院系,所有学生都需要本人到场签订。

5.签订流程:学生在面签当日需携带已经在研究生资助网中下载打印并填写完整的确认书及相关材料入场,还需带上入场券(届时按照通知到辅导员处领取)、学生证、身份证、黑色钢笔,银行卡号等。

面签之前银行工作人员会讲解相关政策事宜,并提供已经打印好的还款协议书供学生核对(以现场签订的协议内容为准),学生核对后签名按手印,并可将还款计划拍照留底备查,银行盖章后生效,再统一将盖章版退还学校。

6.需要签订协议的类型:分为三种情况:

1)所有按照正常学制达到毕业时间的曾有校园地贷款研究生(包括15级学、专硕(3年制);16级学、专硕(2年制);15级博士生; 13级直博生)都需要签订还款协议和确认书。

2)、继续攻读学位的学生

①毕业后继续攻读博士学位或休学

因继续攻读学位、因休学的学生可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贴息,借款学生需重新与银行签订贴息协议。

学生本人需要准备的材料: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拟录取证明)、在系统中填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助学贷款调整还款计划及贴息申请书》、借款合同、身份证复印件、办理贷款时的借记卡;现场填写贴息协议,与银行现场签订协议后交与中国银行光谷支行。

办理贴息的学生,在办理时,若尚未收到录取院校通知书的学生,可暂时提交博士生录取证明,(截止时间为硕士毕业证日期的前一个月),但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务必于毕业当年的91日前上交,在提交上述材料和办理贴息完成之前,银行会在毕业当年的7月开始收取利息,此利息由学生本人承担。

贴息手续办理完成后,利息由学校承担。

若已最终办理完成贴息的学生,在读博期间学制发生变化,也请与中国银行光谷支行联系。

②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转博

有如下两种方式可供选择:

终止原贷款合同,并办理贴息

学生放弃原贷款,终止合同,办理贴息,同时,在攻读博士期间可以选择以博士身份重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继续原贷款合同,并在原贷款到期时办理贴息

攻读硕士期间转博的学生,可继续按照原贷款合同进行贷款,但须在原贷款合同到期时(即原硕士预计毕业时间)自行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贴息。

315级博士如若20186月不能正常毕业,填写延长学制申请表(资助网上下载填写)和确认书(见附件),在约定时间前往面签现场填写贴息协议和还款协议。

8、提前还贷:

1)如果希望提前还贷的同学,请务必先填写《资料确认书》(资助网)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研究生院网),填写完毕后可在资助网中下载打印《提前还贷申请表》,自行跟银行取得联系,获得银行的认可后方可办理,在《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上擅自填写提前还贷的需求是无效的。

银行提示

提前还款方式1:(自助还款)可开通中行个人网上银行服务功能,通过贷款管理栏位可查询贷款信息,可自助办理提前还款业务,无需填写提前还款申请表。
 
注意:毕业前申请提前还款,可以在毕业前1个月内的任何时间段都可以。毕业后则任何时间均可办理。
提前还款方式2:(柜面还款)按照借款合同中的第六条、第三款中相关要求,须提前15天向银行提前书面申请。签字版(捺手印)申请交至中行鲁巷广场支行,或扫描件发送至相应邮箱: jhzhuxue@vip.163.com

银行联系方式; 8579010185796810   87467648,银行地址:珞瑜路718

三、温馨提示:

12018年暑期毕业尚未还款的同学,请务必在201871日后在还款账户存入足够的还款利息。根据银行贷款合同规定,贷款利息从毕业的次月起算,由学生本人承担,学生支付,超过1个月未按时支付利息的,则会认定为逾期,影响今后贷款有关事宜,也会涉及信用问题,务必重视。

22018年暑期毕业生如若继续攻读博士学位,也请在201871日后在还款账户存入足够的还款利息。

20186月毕业继续攻读我校博士生,除需要填写上述材料,携带《借款合同》,还需在资助网上下载《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生拟录取证明模板》一并填写后办理相关手续。待正式录取通知书发放后,还请同学们务必自行联系银行提供录取通知书原件。原件反面请提供: 学号、姓名、合同号、原还款时间、预计毕业时间、联系方式等信息。

如若无法获取是否录取的结论,可在正式录取之后,前往银行自行办理贴息手续。(如若在2018630日前办理完贴息,201871日之后的利息个人不用承担,若不能在2018630日前办完贴息的同学,201871日后利息由个人自己承担,如若201871日后续继续成功办理贴息的,从办理成功之日起,利息不再由个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