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春季毕业生:
如果您是曾于本科或研究生阶段在华科办理校园地贷款,尚未还款的同学,请填写并打印《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借款人)资料确认书》一份(附件1为参考模板和附件2为需填写的空白表),在签名处按手印,尽快交至院系辅导员处,各院系于2019年3月20日之前将本院系所有材料交至研工部事务办。
由于本次需还贷款的毕业生在办理贷款签约时,已填写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并签名、按手印上交给银行,故此次不需填写《还款协议》,银行方代为填写日期(与学生填写的《资料确认书》上的日期一致),统一盖章后退还学生。
注意事项:
《资料确认书》调整至1页A4纸单面打印;
如果是本科阶段在我校办理贷款的学生,须向银行确认是否需要填写《还款协议书》。
温馨提示:
1、2019年春季毕业尚未还款的同学,请务必在2019年4月1日后在还款账户存入足够的还款利息。根据银行贷款合同规定,贷款利息从毕业的次月起算,由学生本人承担,学生支付,超过2个月未按时支付利息的,则会认定为逾期,影响今后贷款有关事宜,也会涉及信用问题,务必重视。
2、2019年春季毕业生如若继续攻读博士学位,可向银行申请办理展期或贴息(但2019年4-8月份的利息需自行支付),具体办理展期或贴息的时间另行通知(每年大概在6月份进行办理)。
3、如果希望提前还贷的同学,请务必先填写《资料确认书》或《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可在附件中下载《提前还款申请》,见(附件4)。填写完毕后自行跟银行取得联系,获得银行的认可后方可办理,在《资料确认书》或《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上擅自填写提前还贷的需求是无效的。
银行提示:
【提前还款方式1】(自助还款)可到中行任一网点办理网银或手机银行开户(含动态口令牌),毕业前可以通过网银或手机银行查询助学贷款的还款计划。毕业后也可通过网银或手机银行提前结清助学贷款。(具体流程参见附件3。注意:毕业前申请提前还款,仅限毕业前的每月1日办理。毕业后则任何时间均可办理。)
【提前还款方式2】(柜面还款)按照借款合同中的第六条、第四款中相关要求,须提前15天向银行提前书面申请。签字版(捺手印)申请交至中行鲁巷广场支行,或扫描件发送至相应邮箱:jhzhuxue@vip.163.com
其他与还款相关问题请见附件5、6、7。
银行联系方式:027-85790101、027-85796810、027-87467648
若对具体流程还有疑问,可关注微信公众号:“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资助”,有相关推文做详细解读。
研究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