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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度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4-09-02 | 浏览次数:

各学院(系)

各位同学:

为认真做好新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和《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管理办法》(研字[2019]4)文件精神,现将开展2024-2025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及范围

认定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是指研究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认定范围:

我校正式注册的非定向研究生和少骨计划(签订在职协议的人员除外)研究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认定标准

我校研究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建档立卡户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父母双亡的孤儿或单亲家庭且经济困难学生;

3、烈士子女;

4、农村低保家庭学生;

5、家庭遭遇突发自然灾害(地震、洪水、雪灾等)或遭遇重大变故学生;

6、农村特困救助供养的学生;

7、学生本人长期患有严重疾病、突发疾病或身体残疾;

8、其他特殊贫困情况未列入上述条件的。

三、认定流程

(一)做好宣传

请各学院()辅导员根据本通知做好政策宣传,明确告知学生认定申请时间、流程和重要作用。“

(二)提出申请

符合认定标准的研究生进入学校“智慧华中大”在线申请认定

第一步:登录“智慧华中大”,选择“办事大厅”项。

第二步:按以下顺序依次点选,选择“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模块。

第三步:进入申请界面,选择“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并点“下一步”。

第四步:如实填写申请表并完整上传相关材料,点“提交申请”,等待审核。

(三)学院评定

各学院(系)按照《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管理办法》(研字[2019]4号)完成初步认定工作。

(四)学校审核

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依据管理办法认定困难等级、汇总信息并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同时设置一定规模助学岗位。(供困难认定学生申请)

四、时间安排

1202492524:00,学生在智慧华中大系统完成在线申请;

2202493024:00,烦请院系负责人必须在智慧华中大系统中对学生的申请进行审核认定。超过该时间院系未进行认定审核的困难认定申请不再受理,请院系做好时间规划,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学生申请,完成审核认定,学生如发现自己的申请迟迟未完成院系审核应当及时联系院系辅导员进行审核认定。

备注:

1、困难认定系统仅在91日至930日开放;

22023-2024学年已经完成困难认定的学生,如若本学年家庭情况未发生影响困难等级认定变化事情的,不用再次申请认定;如若发生变化,可再次申请困难认定。

2、对于2023-2024学年已经认定过等级的同学,资助中心根据消费水平等因素可能会做困难认定等级的调整,望同学们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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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资助中心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