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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暑期毕业校园地贷款学生填写《还款协议书》、《资料确认书》及有关注意事项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7-05-05 | 浏览次数:

 

各院(系):
2017年暑期毕业生:
1.    如果曾于本科或研究生阶段在华科贷款,尚未全部还请款额的同学,请务必需要填写《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借款人)资料确认书》《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一式两份)(表格填写在研究生院系统中)(后续流程会详细通知)
一、面签时间与地点:
2.    时间:
2017年5月19日(14周周五),分为上午和下午两场,上午场8:30-12:00,入场时间上午8:30;下午场14:00-17:00,入场时间下午2:00,各院系的入场时间稍后分配,请各位同学在规定时间入场。
3.    当日如若无法面签的同学请于2017年6月1日之前前往中国银行光谷支行自行办理需携带已经填好的相关材料。
4.    地点:研究生活动中心(东六楼一楼名人园对面)
二、具体事项安排:
5.    签订对象:各院系名单见附件,附件中“研工部备注2”栏备注“需要到场”的学生都需要到场签订。
6.    签订流程:学生在面签当日需携带已经在研究生院系统中填报完整,并下载打印的协议书、确认书及相关材料入场,还需带上入场券(请于2017年5月17日后到辅导员处领取)、学生证、身份证、黑色钢笔,银行卡号等。
协议书、确认书需要提前在系统中填写、下载并打印。(系统开放时间具体操作过程另行通知)。面签之前银行工作人员会讲解相关政策事宜。
7.    需要签订协议的类型:分为三种情况:
1)所有按照正常学制达到毕业时间的曾有校园地贷款研究生(包括14级学、专硕(3年制)、15级学、专硕(2年制)、14级博士生、13级博士生、12级直博生)都需要签订还款协议和确认书。
2)硕士在读期间硕博连读、或提前攻博的,虽还款时间未到,但已经录取为2017级博士,或是2017年6月毕业继续攻读我校博士生,需填写贴息协议、还款协议和确认书。
3)14级博士如若2017年6月不能正常毕业,需填写延长学制和贴息协议、还款协议和确认书。
8、提前还贷:
1)如果希望提前还贷的同学,请务必先填写《资料确认书》或《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填写完毕后可在系统中下载打印《提前还贷申请表》,自行跟银行取得联系,获得银行的认可后方可办理,在《资料确认书》或《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上擅自填写提前还贷的需求是无效的。
银行提示
提前还款方式1:(自助还款)可开通中行个人网上银行服务功能,通过贷款管理栏位可查询贷款信息,可自助办理提前还款业务,无需填写提前还款申请表。
 注意:毕业前申请提前还款,可以在毕业前1个月内的任何时间段都可以。毕业后则任何时间均可办理。
       提前还款方式2:(柜面还款)按照借款合同中的第六条、第三款中相关要求,须提前15天向银行提前书面申请。签字版(捺手印)申请交至中行鲁巷广场支行,或扫描件发送至相应邮箱:
jhzhuxue@vip.163.com
银行联系方式; 85790101、85796810   87467648,银行地址:珞瑜路718号
三、温馨提示:
1)2017年暑期毕业尚未还款的同学,请务必在2017年7月1日后在还款账户存入足够的还款利息。根据银行贷款合同规定,贷款利息从毕业的次月起算,由学生本人承担,学生支付,超过2个月未按时支付利息的,则会认定为逾期,影响今后贷款有关事宜,也会涉及信用问题,务必重视。
2)2017年暑期毕业生如若继续攻读博士学位,也请在2017年7月1日后在还款账户存入足够的还款利息。
2017年6月毕业继续攻读我校博士生,除需要填写上述材料,携带《借款合同》,还需在资助网上下载《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生拟录取证明模板》一并填写后办理相关手续。待正式录取通知书发放后,还请同学们务必自行联系银行提供录取通知书原件。原件反面请提供: 学号、姓名、合同号、原还款时间、预计毕业时间、联系方式等信息。
如若无法获取是否录取的结论,可在正式录取之后,前往银行自行办理贴息手续。(如若在2017年6月30日前办理完贴息,2017年7月1日之后的利息个人不用承担,若不能在2017年6月30日前办完贴息的同学,2017年7月1日后利息由个人自己承担,如若2017年7月1日后续继续成功办理贴息的,从办理成功之日起,利息不再由个人承担。)
                            研工部事务办
                           2017年5月5日

/uploadfile/201705/5/附件2: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生拟录取证明模板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