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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17年拟录取博士研究生校园地贷款办理贴息手续事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7-06-15 | 浏览次数:

 

全校曾有校园地贷款的2017级拟录取博士研究生:
一、 办理对象:
1 、本校硕转博学生
毕业学制(硕士阶段)学生(例如:2014级的3年学制硕士),请登陆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院,进入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填写贴息计划申请,并在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资助网下载2017年拟录取博士表格办理贴息手续。
非毕业学制(硕士阶段)学生请登陆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院,进入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填写续放贷款申请,到正常学制毕业(硕士阶段)之时再办理贴息手续。
2 、考入外校生源学生
请凭外校录取通知书进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填写办理贴息计划,办理贴息手续。
二、办理所需材料:
1 、本校硕转博学生
①贴息申请书
②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③提交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生拟录取证明(附件),下载后,院系先盖章,然后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盖章(集中盖章时间为6月22日)
④届时请各位同学带《借款合同》或《还款协议》前往银行办理手续。
⑤待正式录取通知书发放后,还请同学们务必自行联系银行提供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议件。复印件反面请提供: 学号、姓名、合同号、原还款时间、预计毕业时间、联系方式等信息。
2 、考入外校生源学生
①贴息申请书
②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③外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反面请提供: 学号、姓名、合同号、原还款时间、预计毕业时间、联系方式等信息。)
三、办理时间:
将于2017年6月22或23日两天集中办理贴息手续,请同学们自行前往银行办理相关手续。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718号(709研究所门口)。
电话:027-85796810,027-85790101
温馨提示:如若在2017年6月30日前办理完贴息,2017年7月1日之后的利息个人不用承担,若不能在2016年6月30日前办完贴息的同学,2017年7月1日后利息由个人自己承担,如若2017年7月1日后续继续成功办理贴息的,从办理成功之日起,利息不再由个人承担。贴息协议和还款协议模板可参考http://gszz.hust.edu.cn/zizhutongzhi/zuixingonggao/guanyutianxiehuankuanxieyi-tiexixieyi-yanchangxuezhidengbiaogezhizuode-template/
研工部事务办
2017 年6月15日

/uploadfile/201706/22/附件2: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生拟录取证明模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