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继续攻读学位期间还款日已到的学生,因在贴息期间不能还款,故必须办理
“
国家助学贷款展期
”
。
凡继续攻读学位还款日为最后学历毕业后的学生,必须办理
“
国家助学贷款贴息
”
。
另中国银行江汉支行电话为:
027-85796810
需要办理贴息的同学下载《国家助学贷款贴息表》填写和《
国家助学贷款展期申请表》(学校资助网上可以下载)交院系审核后统一上交,同时还将博士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在上写明合同号、还款时间、读博学制年数)交研工部事务办,由研工部事务办审核统计后送银行办理
“
国家助学贷款贴息
”
。
完成时间为
2012
年
1
月
12
日
以前。根据新的政策没有办理贴息手续继续读博的学生超过银行规定的时间后将由本人付全息
100
%。
研工部事务办
201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