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春季毕业生:
如果曾于本科或研究生阶段在华科办理校园地贷款,尚未还款的同学,请填写《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借款人)资料确认书》一份,(附件3)《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一式叁份)(附件1模板和附件12《空白》)
温馨提示:
1
、2017年春季毕业尚未还款的同学,请务必在2017年4月1日后在还款账户存入足够的还款利息。根据银行贷款合同规定,贷款利息从毕业的次月起算,由学生本人承担,学生支付,超过2个月未按时支付利息的,则会认定为逾期,影响今后贷款有关事宜,也会涉及信用问题,务必重视。
2
、2017年春季毕业生如若继续攻读博士学位,可向银行申请办理展期或贴息,需申请展期或贴息的同学请在2017年4月1日后在还款账户存入足够的还款利息,申请表在附件中(附件2)上下载填写后,可一并提交院系,具体办理展期或贴息的时间另行通知。
3
、如果希望提前还贷的同学,请务必先填写《资料确认书》或《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可在附件中下载《提前还款申请》,见(附件6)
填写完毕后自行跟银行取得联系,获得银行的认可后方可办理,在《资料确认书》或《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上擅自填写提前还贷的需求是无效的。
银行提示:提前还款方式1:(自助还款)可开通中行个人网上银行服务功能,通过贷款管理栏位可查询贷款信息,可自助办理提前还款业务,无需填写提前还款申请表。
注意:毕业前申请提前还款,仅限毕业前的每月1日办理。毕业后则任何时间均可办理。
提前还款方式2:(柜面还款)按照借款合同中的第六条、第四款中相关要求,须提前15天向银行提前书面申请。签字版(捺手印)申请交至中行鲁巷广场支行,或扫描件发送至相应邮箱:jhzhuxue@vip.163.com
银行联系方式; 85790101、85796810 FAX:027-858024
研工部事务办
2017
年2月27日
请同学们仔细阅读《2017年华中科技大学春季毕业研究生贷款确认工作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