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加强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国家开发银行对201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及有关流程进行了更新和完善,加强了高校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中的管理责任。为确保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能够及时将回执交回办理贷款的县、市、区资助中心,现就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正确录入各项系统信息。
学校资助中心凭从湖北省资助中心给的U盾、用户名和密码进入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通过系统为本校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录入回执校验码,不再打印纸质档回执。根据贷款政策规定,成人教育、自考类、网络教育、培训类等非普通全日制学生不能申请贷款,学校在审核学生情况时,不得为上述学生办理回执,学校不得为非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打印回执。
二、回执办理。
1
、办理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的学生,研究生请交到“东一区11号202(出版社对面)”,同济校区请交到“同济校区学子苑学生工作处601室”。贷款学生将合同受理证明上交时,需确保自己的学院、专业等信息正确,以免学校在录入回执信息中出错。
2
、办理农村信用合作社贷款的学生,研究生携带贷款合同及当地资助管理中心打印的《生源地信用助学借款合同确认函》或回执单请交到“东一区11号202(出版社对面)”,同济校区请交到“同济校区学子苑学生工作处601室”。学生需在《(农村信用合作社类)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登记表》上登记,回执单、确认函在加盖研究生院管理处公章后,学生自行邮寄回当地贷款机构。
三、回执办理时间安排。
生源地贷款回执办理截止时间为9月9日,不同校区的本科生、研究生回执的办理时间安排如下:
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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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校区本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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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校区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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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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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活动中心A座501资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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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一区11号202(出版社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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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校区学子苑学生工作处6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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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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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月5日
、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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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月6日
、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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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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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贷款学生注册手续的办理
各院系必须及时通知生源地贷款学生,在上表规定的时间,交
贷款受理证明或借款合同确认函
,资助中心将办理了回执的生源地贷款名单于9月9日提供给注册中心,请通知学生本人必须在9月12日至17日按注册中心的要求进HUB系统注册。
华中科技大学研工部 201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