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公告公示 > 正文

关于2008届毕业研究生助学贷款展期及贴息手续办理的补充通知

【来源:研工部 | 发布日期:2008-06-02 | 浏览次数:

 

 

2008届毕业且继续读博的研究生同学可以在毕业时向银行申请办理助学贷款展期及贴息手续,推迟还贷时间(从开始贷款到最后还清总共不超过十年),并在读书期间继续享受国家贴息政策。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在6月15日前尽快办理。
一.申请办理展期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3、《国家助学贷款展期申请审批表》,可下载或到研工部事务办领取
4、博士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若通知书尚未寄到,可以请录取院系或者本院系相关老师开具证明,注明录取的院校、专业、读研(博)年限,格式在资源下载中下载;
二. 办理程序:
1.携带上述材料,研究生到研究生工作部事务办审核盖章;
2.自己将材料交至中国银行江汉支行助学贷款办公室,联系电话:027-85790101
地址:新华路314号登月大厦中国银行二楼
乘车路线:乘坐703路公汽至江汉北路站下车,下车后反方向前行至第一个路口右拐,约300米处即到。
如有疑问,请与研工部事务办联系,主校区电话87557313,同济校区83692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