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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016学年度校公共部门和机关部处

【来源: | 发布日期:2015-09-02 | 浏览次数:

 

 

校机关各单位 ;
参照《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助学金管理办法》(校研〔2014〕10号)的规定及本学年度的具体情况,现就开展2015-2016学年研究生兼任助理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聘任流程工作安排
1 、本年度分配指数:
  另行通知
2 、岗位具体要求填报时间安排:2015年9月5日-9月15日。
3 、各用人单位登陆HUB系统填报岗位招聘需求。
4. 各用人单位登陆财务办公平台系统实施聘用。
二、招聘时间安排
1 、时间:2013年9月5日-9月10日。
2 、符合申请的研究生于9月5日起,可向校机关和公共部门递交申请或在线递交申请。
   3 、各用人单位可组织不同形式的面试、通过不同的渠道了解学生信息,择优录取。
4 、9月10日之前登录财务办公平台实施聘用,设置岗位津贴。
三、注意事项
1 、考虑岗位性质和工作量,在明确岗位的前提下,可以设置全岗和半岗。
2 、岗位工作时间和相关要求按照《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助学金管理办法》执行。
3 、津贴可根据助管实际工作表现上下浮动,但岗位数和总金额均有限制。
4 、由于各院系的招聘时间在校机关和公共部门之后,请校机关和公共部门务必在9月15日前完成招聘,否则将影响各院系的三助聘用工作。
5 、每月16-20日,登陆财务办公平台系统上报当月研究生助理的津贴,若有变动会另行通知。
6 、用人单位学业助学金额度必须全部用于助理岗位津贴,不得截留,也不得转入下一年度使用(未用完的余额由学校收回)。
研究生工作部事务办
2015 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