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继续攻读学位期间还款日已到的学生,因在贴息期间不能还款,故必须办理
“
国家助学贷款展期
”
。
凡继续攻读学位还款日为最后学历毕业后的学生,必须办理
“
国家助学贷款贴息
”
。
银行电话为:
027-85796810
需要办理贴息的同学下载《国家助学贷款贴息表》填写和《
国家助学贷款展期申请表》(学校资助网上可以下载)
交院系审核后统一上交,同时还将博士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在上写明合同号、还款时间、读博学制年数)交研工部事务办,由研工部事务办审核统计后送银行办理
“
国家助学贷款贴息
”
。
完成时间为
2011
年
7
月
20
日
以前。根据新的政策没有办理贴息手续继续读博的学生
8
月
1
日
以后将由本人付全息
100
%。
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工作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汉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