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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集中办理贷款展期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1-06-13 | 浏览次数:

 

凡继续攻读学位期间还款日已到的学生,因在贴息期间不能还款,故必须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展期”。
现将集中办理贷款展期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2011年6月13日(周一)
上午9:00~11:30,下午1:00~4:00
二、办理地点:华中科技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B座305
三、要求材料:
1 )经由院系和研究生事务办审查盖章的《国家助学贷款展期申请表》一份;(资助网可上下载)
2 )带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交其复印件各一份;
3 )带录取通知书原件,交其复印件一份,如没有录取通知书可暂时交由院系盖章的录取研究生证明,凡给学生开具了证明的,院系辅导员必须收集录博通知书复印件交研究生事务办,证明或录博通知书复印件上必须写明合同号、原还款时间、读博学制年数;
4 )带《借款合同》、《还款协议》。
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工作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汉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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