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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

【来源: | 发布日期:2009-08-22 | 浏览次数:

根据校研究生院的意见,经院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院字[2003]004号文《管理学院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奖学金评定试行办法》进行修订,现将修订后的《管理学院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予以公布。  

一、原则与指导思想

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奖学金评选的目的在于调动研究生学习、科研和参加社会活动的积极性。

奖学金评选应综合考虑研究生的学习、发表论文、参加学院和学校各种社会活动、公益事业情况,综合评价研究生的整体素质。

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应简单、易于操作。

本方法适用于管理学院全日制非定向高年级的研究生。

二、学业奖学金设置类别

学业奖学金分全额奖学金和半额奖学金两种,全额奖学金资助全额学费,半额奖学金资助半额学费。

三、学业奖学金的指标划分

类别

指标数

学校下拨的全额奖学金数

N

学院评选的全额奖学金数

满足全额奖学金评定条件的人数:M

学院评选的半额奖学金数

NM)×2

四、学业奖学金的评定

(一)获得全额奖学金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专业主干课程加权平均分在本专业排名前5%,社会活动分档在“积极”及以上;

2、专业主干课程加权平均分在本专业排名前10%,且发表重要及以上论文至少一篇,社会活动分档在“积极”及以上;

3、专业主干课程加权平均分在本专业排名前30%,且发表权威期刊论文至少一篇,社会活动分档在“积极”及以上;

4、作为团队前三名成员,获“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银奖以上,且专业主干课程加权平均分不低于70分。

(二)半额奖学金的评定按以下条件由高到低排列:

1、未获得全额奖学金,发表了权威期刊论文,且专业主干课程加权平均分不低于70分者;

2、未获得全额奖学金,发表了重要期刊论文者,且专业主干课程加权平均分不低于70分者;

3、未满足第12条者,按专业主干课程加权平均分和社会活动分综合评分进行专业排名;

综合评分=专业主干课程加权平均分/2+社会活动分

(三)专业主干课程和社会活动分值计算方法:

1、各专业的专业主干课程由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根据研究生培养计划随机确定,并计算出加权平均分;

2、社会活动分由研工组组织评定:

分档

分值

条件

突出

2.53

1)代表学院参加校级以上比赛获得团体或个人前三名;

2)担任院研究生会副部长及以上工作或担任班级班长、支书,在项目制考核中列前30%。

非常积极

22.4

1)代表学院参加学校比赛获得团体或个人名次;

2)任学生干部,积极主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积极

1.51.9

积极参加班级或学院、学校组织的活动

一般

01.4

表现一般,偶尔参加班级活动

具体评分细则见《管理学院社会活动分评分细则》

(四)对论文的要求

1、论文发表的时间为第一学年,即上年度91日始至本年度531日止。

2、国内重要期刊指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编制的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来源期刊中的核心期刊(不含扩展期刊)(自然科学类,包括管理学,可查阅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网页,网址:http://159.226.100.178/html/lyqkb.htm),以及南京大学编制的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的收录期刊(人文社会科学类,包括管理学。可查阅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网页,网址:http://cssci.nju.edu.cn/cssci_qk.htm);重要期刊必须见刊,录用不算。

3、国内权威期刊是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管理科学部认定的重要期刊,国际会议论文是指收录在有正式书号的论文集中的论文。权威期刊录用可以计算,但必须经导师签字确认。领导小组将对录用情况进行严格的审查,如有慌报,学生取消评奖资格,导师负连带责任。

4、论文均按照第一作者(若第一作者是导师的,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可视为第一作者)计算,第二作者不算。

5、在增刊上发表论文不算。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学业奖学金评定

1、受到党、团或校纪通报及以上处分;

2、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3、在科研工作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

4、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

5、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集体活动;

6、本学年有课程不及格;

六、其它

1、获得全额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再参加当年度单项奖学金的评选。

2、弄虚作假者取消评奖资格。

3、本办法的解释权归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小组,其它未尽事宜由评审小组负责处理。

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

二零零七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