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资助政策 > 学校政策 > 正文

电信系2009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

【来源: | 发布日期:2009-08-22 |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校研[2007]7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系研究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成立电信系奖学金评定小组,负责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工作

组长:刘文予

组员:王殊、周群伟、魏芷、文灏、杨灵、程文青、喻丽、韩涛、王芙蓉、李青侠、邹韬平、刘思

二、评定范围与条件

1、  评选对象为2006级博士、2007级博士、2008级博士、2009级博士和2008级硕士、2009级硕士。

注:从20099月起,学业奖学金不再资助2005级及以前的博士(本博连读生除外)和2007级及以前的硕士。2009级新生奖学金已在复试中决定,本次不再重评。2006-2009级所有在籍且符合资助条件的非定向博士都享受全奖。

2、  研究生有一下情况者不能参加学业奖学金评定。

Ø         受到党、团或校级通报及以上处分者;

Ø         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Ø         在科研工作和临床实践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者;

Ø         参与各种非法组织者;

Ø         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集体活动者;

Ø         在前一学年有课程不及格者;

Ø         委培生、联合培养生、专业学位、强军计划、特批生、海军国防定向生、少骨计划生不参加学业奖学金的评定。

三、学业奖学金种类及指标说明

1、  学业奖学金分全额奖学金和半额奖学金两种。

2、  研究生院所下指标数为全额奖学金指标,当年未使用完的奖学金指标不予保留。1个全额奖学金指标可拆成2个半额奖学金使用。

3、  以中心为单位,进行名额分配。具体见《2009年电信系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指标》。

四、奖学金评定程序

1、  由导师和研究生提出联合申请;

2、  研究生上交一年的学习总结,各中心负责组织述职评议,确定奖学金名单,由中心主任反馈给各导师,在各中心内部公布后, 72报奖学金评定小组审定;

3、  各中心评选时间: 625—72日;

4、  结果公示时间:72—4日公布在系主页上;

5、  学生申诉时间: 74在党总支办公室进行;

6、  将最终确定的名单于 75上报研究生院。

五、奖学金评定要求

1、  要求各中心认真组织奖学金评定工作,成立评定小组,制定出本中心的评定办法,报系奖学金评定小组备案,使奖学金评定工作确实起到竞争和激励的作用;

2、  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增加工作透明度,及时总结经验并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该评定细作的解释权属电信系奖学金评定小组。

电信系奖学金评定小组
2009 年6月17日